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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瑶海区普通中小学发展性办学水平教育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瑶政办[2005]10号
 
关于转发瑶海区普通中小学
发展性办学水平教育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政府同意《瑶海区普通中小学发展性办学水平教育督导评估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普通中小学发展性办学水平教育督导评估是深化教育改革、整体推进我区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围绕“科教兴区”战略,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做好,为我区加快发展、率先崛起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六月一日
 
 
瑶海区普通中小学发展性办学水平教育督导评估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的规定,决定在全区开展普通中小学发展性办学水平教育督导评估,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以及《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修订稿)》为依据,运用现代发展论的理念和方法,对学校进行基础性、发展性和综合性评价,促进学校依法治教、规范管理、自主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区教育均衡化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二、评估目的
(一)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遵循教育规律,优化管理,深化改革,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督促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更新教育观念,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创设条件,正确导向,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三)引导社会、家长树立全面的素质教育观念,正确地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关心、支持学校工作。
三、制定细则
根据安徽省原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安徽省普通高级中等学校、初级中等学校、完全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教督[1998]13号)以及合肥市原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省教委〈关于颁发安徽省普通高级中等学校、初级中等学校、完全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教督[1999]69号)精神,结合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瑶政办[2002]40号文件《转发区教育局关于瑶海区中小学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合肥市瑶海区普通中小学发展性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细则及指标体系》(附后)。
四、指标体系
我区普通中小学发展性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以原省、市教委的“评估方案”为依据,并结合我区的实际,作出适当调整。
(一)本指标体系分为“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基础性指标”是办学水平的基本要求,满分1000分;“发展性指标”是学校的发展要求,满分200分,合计总分为1200分。其中A、B二级指标的各项内容及分值均为指令性的,各学校必须遵循;C级指标的各内涵要素及分值均为指导性的。
(二)为提倡和激励学校在全面提高基础性办学水平的同时,还重视学校的主体地位,关注学校的差异,根据我区实际设置了相应的“发展性指标”满分200分。
(三)本指标体系合计总分为1200分,经评估“基础性指标”达到800分以上,且“发展性指标”达120分以上才视为“合格”等级;“基本性指标”达900分以上,且“发展性指标”达160分以上才定为“示范”等级。
五、评估程序
全区普通中小学发展性办学水平教育督导评估从今年开始,准备用2年时间评估一轮。
(一)自评。今年上半年,各学校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建立相应的自评制度,收集整理资料,写出自评报告。学校自评工作应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并于8月底将自评报告上报区督导室。
(二)复评。下半年开始,区教育局将要对各学校进行复评验收,至明年年底全部评估结束。
六、评估结果
要正确、充分地运用督导评估结果,以发挥督导评估的导向功能和激励功能。
(一)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单位对学校的评优、表彰,以督导评估确认的等级为主要依据。
(二)上级对学校领导成员的考核、奖惩,以学校发展性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结果为重要依据。
(三)为激励各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凡经区督导评估达到“示范”等级的学校,分别颁发“瑶海区发展性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示范学校”奖牌;对没有达到合格等级的,将限期整改。一轮评估后,进行通报表彰,并上报区政府以及上级教育主管和督导部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直接定为不合格等级。
1、节假日违规集体补课。
2、学校发生安全等责任事故。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有乱收费现象。
5、教职工有严重违法违纪或犯罪的。
6、学生有非正常辍学的。
7、信访稳定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自评,找出差距,改进工作,迎接复评,从而不断提高办学水平,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瑶海区教育局
                                                                200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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